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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2-12-13   浏览: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实有5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实有4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实有5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召开日期为:

2021.11.23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6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6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6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6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6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6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6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6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6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6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6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二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二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6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金融学院

保险学院

证券与期货学院

经济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学院

财税学院

统计学院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法学院

经贸外语学院

国际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数学学院

人文(通识)学院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二、《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

(修正案)

第一章

第一条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是由学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成都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和成都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和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的科学发展和全面成长,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谋划事业发展、应对风险挑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最广泛地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与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开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领同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推行积极的舆论导向,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

(二)充分发挥联结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障同学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听取、收集学生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帮助同学有效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正当合法权益,提高同学维权意识;

(三)积极打造学术科研交流平台,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引领校园风尚,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增强学科设置的针对性,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鼓励自由探索;

(四)组织同学参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帮助同学全面提升素质,努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加强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与各级学生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第七条 凡取得西南财经大学学籍的在校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监督并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三)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并使用本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四)会员有向本会反映,或通过本会向学校(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第十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不断坚定“四个自信”,锤炼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种组织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要实学实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成长为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杰出人才。

第十二条 未经学生会同意,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借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第十三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第十四条 本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一节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学代会实行代表常任制,每四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学院按民主程序产生。

第十八条 学代会有下列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通过《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四)举行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

(五)收集代表提案,向学校和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七)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二节 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条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委员会是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全体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二十一条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第二十二条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二十三条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重大事项;

(二)选举产生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三)召集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会议;

(四)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委员会可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增补委员会委员。

第三节 学生会委员会专门职能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专门职能委员会——社团委员会、提案委员会、评议委员会、权益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由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兼任,并在全校学生中招募两名观察员监督职能委员会的工作。

第四节 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4-5人组成。主席团任期1年。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有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四)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有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西南财经大学全体学生和学生会;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协调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第三十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下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 学院学生会、班委会

第三十一条 各学院学生会、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在各学院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服从和遵守学代会和学生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和监督,在全校性学生活动中接受校学生会统一协调,并根据同学的要求和学院自身的特点,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可从实际出发,设置适当的工作部门;

第三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一般应具备下述条件才能成立:

(一)各学院(中心)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二)征得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 各学院学生会每学期初须将工作计划、机构调整情况、干部名单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三十四 班委会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一般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接受本院学生会的工作协调。


第五章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专项经费;

(二)相关单位辅助经费;

(三)其他收入。

第三十五条 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制度的审核。

第三十六条  学生会必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常代会讨论通过有效;每学期初及学期末,学生会必须向大会汇报本届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委员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校学生会 主席团

1

孙昊天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19

45/14930%

2

周禄军

预备党员

国际商学院

2018

8/1177%

3

李心晖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19

50/28518%

4

薛宝冰

预备党员

证券与期贷学院

2019

27/9428%)

校学生会 青年发展部

5

张紫璇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0

1/3261%

6

张姣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0

11/118(10%)

7

汪道儿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0

12/7816%

8

翟鑫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9

邹成基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10

宫维越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11

靳易杭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12

由麓炜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13

刘一晨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14

李俊娴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15

吴俊仪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校学生会 学术部

16

杨婧怡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0

13/5026%)

17

兰鑫国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0

51/33015%)

18

苏曼同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0

15/7719%)

19

梁馨丹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20

孙浚哲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21

肖艺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22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23

徐艺嘉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24

袁权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25

张宇帆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26

于凡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校学生会 生活部

27

冉启宇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

20/15113%

28

叶长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020

6/3020%

29

李欣怡

共青团员

保险学院

2020

1/423%

30

梁新玉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31

王英洁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32

陈佳瑶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33

 佳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34

 倩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35

严拥乐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校学生会 文体部

36

潘芷秋

共青团员

保险学院

2020

7/5812%

37

黄钦轶

共青团员

国际商学院

2020

30/12524%

38

周君政

共青团员

金融学院

2020

8/8010%

39

段涵智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40

于佳瑞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41

周子豪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42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43

王悦入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44

吕昊哲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45

孙启城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46

周自横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47

唐弋珂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校学生会 外联部

48

倪一

共青团员

会计学院

2020

16/7821%

49

张淼

共青团员

工商管理学院

2020

9/5417%

50

黄芝贻

共青团员

国际商学院

2020

7/1754%

51

特日功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52

李燕杉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53

徐增宏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54

郑茜尹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55

王思杨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56

樊佳怡

共青团员

国际商学院

2020



57

共青团员

通识教育学院

2021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关于开展校团委秘书处、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换届预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团学工作水平,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校团委秘书处、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换届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设置

校团委秘书处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4名;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5名。

二、参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生,研究生仅限在校团委秘书处报名)

三、参选条件

1.20215月至20226月在校就读(期间参加国际合作、对外交流等项目不得超过3个月),原则上面向2018级、2019级本科生和2019级、2020级研究生选拔;

2.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端正,站稳人民立场,有较好群众基础;奉献意识突出,综合素质较强,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形式的处分,未受到任何学生组织给予的处理;

3.专业成绩良好,在校期间加权平均绩点不低于2.8(无任何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

4.竞聘学生会主席团者,学业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原则上位于本专业前30%

具有以下经历的报名者优先:

5.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在学校、学院团学组织担任过部门负责人以上(含秘书处、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等),在学生社团等其他学生组织担任过主要负责人(含社长、副社长);

6.具有一定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经历,曾获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优秀团队、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

四、选拔流程

学院推荐笔试考核公开竞聘确定候选名单提交选举

1.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报名表(附件1),由学院负责推荐考察;

2.笔试考核(时间拟定于:528日);

3.公开竞聘:依据笔试排名拟定入围面试同学名单,由评委老师、团学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对其进行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61日);

4.确定校团委秘书处拟任命名单和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学生会主席团通过学代会选举正式产生。

请各报名者于526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并将报名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527日(星期四)17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成绩单(附成绩审核章)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5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以【学院+姓名+竞聘职位】为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发送至邮箱swufextwxsh@163.com

请各位报名者务必扫描二维码(附件2,链接:http://s9tm3ek2hi7croth.mikecrm.com/nhFjH21),并分别提交电子和纸质报名表,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校团委秘书处、校学生会主要

学生干部选拔报名表;

2.信息填写二维码。


联系人:

杨皓月 028-87092736

向凌熠 17782326123

蔡云昊 18805006678



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

2021520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第二条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中心)团组织推荐,经学院(中心)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三条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由3-5名成员组成,由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四条 参加大会选举的正式代表超过总数的2/3,选举方可进行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五条 大会监票人由4人组成,其中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和总监票人从不是大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推选,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报告选票发放、收回、清点及各候选人得票情况。计票工作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安排非候选人作为专门工作人员。

第六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对候选人赞成的不作任何标记,反对的请在其姓名右边选举意见栏内划“×”,弃权的请在其姓名右边的选举意见栏内划“○”。如果另选他人,则将其姓名写入空格内。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不作任何标记者)必须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否则视为无效票。

第七条 填写选票要使用钢笔、圆珠笔或中性笔,书写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晰。全部书写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视为有效。

第八条 投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若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九条 确定选举结果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正式代表半数,得以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出现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当选主席团成员少于应选名额,应依据本选举办法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选出应增补的数额,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十条 计票完毕总计票人、总监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做出记录并签名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第十一条 如对选举结果有异议,需由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申诉,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重新验票。

第十二条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若有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11123日,西南财经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线上召开,校团委书记王婷、校团委副书记王昱夫、各基层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团委指导老师以及168学生代表出席会议。

现场照片:





西南财经大学第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宣传报道链接:https://youth.swufe.edu.cn/info/1026/3051.htm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经学校党委、上级学联批准,西南财经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1123日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将学代会、研代会代表补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学代会代表应是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研代会代表应是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含博士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愿景。

二、学代会代表补选的工作程序

1在各学院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学代会代表由各学院按照补选代表名额(附件1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中心)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将形成的选举情况报告《西南财经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补选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补选代表汇总表(附件3和补选代表的一寸免冠照片(白底、仅需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姓名)于11101700前报校学生会纸质版报学生活动中心305办公室电子发送至邮箱xxsh@swufe.edu.cn

2校学生会对学院推选补选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代表名单返回各学院学生会并公示。

三、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

1.按照有关规定,我校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拟补选正式代表52名;

2.各院系补选代表名额依照各学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需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3学生会学生干部参加所在学院选举,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ichuanxuelian@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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