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6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总结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进一步激励教师进行学生社团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即日起开展“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2023-2024学年担任在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

2.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社团活动。

3.参与社团建设和管理,对社团进行业务指导,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学院党委和学校及时报告。

4.每学期至少对社团开展3次培训指导,至少指导社团开展1次高质量的社团活动。

二.申报流程

1.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院(研究院)的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由各学院(研究院)推选。请各学院(研究院)于126日前将拟推荐教师材料命名为【学院(研究院)名称+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推荐材料】发送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邮箱:xsstglzx@swufe.edu.cn

2.业务指导单位为职能部门的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由各职能部门自主申报至校团委处进行推选。请该类社团有意参选的指导教师于126日前将申报材料命名为【职能部门名称+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发送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邮箱:xsstglzx@swufe.edu.cn

3.各业务指导单位需按比例推选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具体名额分配见附录一。

.评选流程

1.各业务指导单位依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选,认真填报相关推选材料,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推荐。

2.学校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各业务指导单位的推荐名单与社团指导教师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院意见、评委意见和学生评价后予评定。

联系人:

兰老师:028-87092035

 

附录一:各业务指导单位推荐名额

业务指导单位

名额

业务指导单位

名额

业务指导单位

名额

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

2

经济学院

1

会计学院

1

统计学院

1

工商管理学院

1

国际商学院

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1

法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公共管理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数学学院

1

人文与艺术学院

3

体育学院

7

国际教育学院

1

职能部门

6

 

注:推荐名额分配以各业务指导单位2023-2024学年社团数量为基数核算

 

 附件:2023-2024学年“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

 

 

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41126

 

上一条:关于开展“财经报国 青年力行”2025年“西财暖冬”社会实践立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4年西南财经大学“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关闭